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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002375)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YASHAYASHA(SZ:002375)2025-08-12 11:02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项目投资决策是指公 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 究到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下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