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士发表独立意见的原则。 第四条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的会议记录、决议文件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基本原则,决策权限和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