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00080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经公司2025年8月1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 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适用本制度的 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 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