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000802)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 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 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1 其他关联方使用: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