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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电力(60002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ZZEPCZZEPC(SH:600023)2025-08-13 10:1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 两名)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 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 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 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 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作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董事被提名人应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