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碁微装(688630) -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H股发适用)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 八 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防范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连同其下属子公 司,统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 促进公司业务的规范发展,根据《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冲突指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 务所代表的公司利益与其自身的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可能损害公司和其股东权利 的情形。 第三章 利益冲突常见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其他公司的权益: (一)持有与公司存在竞争的公司的任何权益(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 仅持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 5%的权益的投资除外); (二)持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如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或代理商)的 任何权益(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仅持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 5%的权益的 投资除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连)人与公司存在关联(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