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硅(688432) -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 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 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