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碁微装(6886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适用)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建立健全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