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301029)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诚信守法原则。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则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 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未经授权,公司下属 子公司不得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四条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事项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 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 第九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公司生产 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 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 残损、过期报废的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 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