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3010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 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要严格职业操守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本制度,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