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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301099)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8
YCTYCT(SZ:301099)2025-08-14 08:3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1、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 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见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会 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对外报送信息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对报送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报送的合法性负责。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及临时报告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外部信息 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可能 产生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 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