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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3010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8
YCTYCT(SZ:301099)2025-08-14 08:31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 资融券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 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