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审计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审计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门根据 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 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