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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YIFAN PHARMACEUTICAL CO.,LTD. 第二条 适用人员: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 O 二五年八月制定)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离任情形与程序 4 | | 第三章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5 | | 第四章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6 | | 第五章 | 责任追究机制 7 | | 第六章 | 附则 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任 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