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股份(603995)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制定)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建立健全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制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 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的相关责任人范围:公司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