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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金股份(6039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办是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光盘等涉及内 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