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甬金股份(60399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获悉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 息时负有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义务。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收集与管理职责, 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 所规则的规定,以及《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 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及相关单位,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