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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601615) - 内部审计制度
MYSEMYSE(SH:601615)2025-08-14 09:3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