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森药业(0013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维 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