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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00136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规 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 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董事会办 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