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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0023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MYSMYS(SZ:002303)2025-08-14 11:0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 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报告。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