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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002303) -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MYSMYS(SZ:002303)2025-08-14 11:02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 交易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 第六条 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 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12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 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委 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 币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