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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601989) - 中国重工关于异议股东保护的专项说明
CSICLCSICL(SH:601989)2025-08-14 11:16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异议股东保护的专项说明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 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或"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中国重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501号)。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重工将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将被注销,属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7.1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公司因新设 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情形。 为充分保护中国重工异议股东利益,本次合并已赋予其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为保护被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本次交易将赋 予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公司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