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禾致源(688315) -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规定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职权时,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 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1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