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微网络(6030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14日修订)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