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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3013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VHDVHD(SZ:301318)2025-08-14 11:3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 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董事会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 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