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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3013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VHDVHD(SZ:301318)2025-08-14 11:3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