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3013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 对外投资效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一切 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 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及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