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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3013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VHDVHD(SZ:301318)2025-08-14 11:3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 责: (一)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二)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发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规范年报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