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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CHJCHJ(SZ:002345)2025-08-14 12:0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三名董事组成,全部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