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002345) -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防范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公司业务的规范发展,防止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根据《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的董事、监 事(如适用,下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利益冲突的定义和内容 第三条 利益冲突,是指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 所代表的公司利益与其自身的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可能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第四条 利益冲突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本人或其关联/关连人士拥有其他公司的权益并可能有同业竞争: 1、持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的任何权益(但通过证券市场取得该类 权益,且仅持有低于该公司股本总额5%的权益的投资除外); 2、持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如供应商和客户)的任何权益(但通过 证券市场取得该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