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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SUNWAY COMMSUNWAY COMM(SZ:300136)2025-08-14 12:47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 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