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301613)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 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履行了相应股票停牌、信息披露程序。2025年3月11日,上市公司发布《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