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6885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新增)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1 响等情况。 第五条 除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行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