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68859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修订)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参照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视同为控股股东的其他主体适用本规范的相关规 定。 第二章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