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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60360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 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股东 会、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及总工程师构成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总经理工作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 运作中心。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外 的其他行政职务。总经理在本公司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忠实和勤 勉的义务。 第八条 有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