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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60360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真实、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有需要定期披露的信息、发生或即将发生 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文 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