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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60360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本公司投资 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 统称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相关 部门、单位应将内幕信息管理纳入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中。信息披露主管部门是内幕 交易登记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与相关业务主办部门共同完成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 作。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 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 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