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60360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 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和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贷款;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