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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60360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分公司、子公 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与子公司是平等的法人。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 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分公司作为公司的下属机构,公司对其实行统一管理,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六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 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七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建立对其下属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管理控制,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1/8 第八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