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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60360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的对 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 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审批程序如下: (一)公司应充分调查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对信用级别低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提 供担保; (二)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 担能力。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参照本决策制度的规定 执行。未经公司批准,所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