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60360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障 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本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 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 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