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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60360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宁 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且有较高的行业 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作风严谨、公 正执业且勤勉高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顺利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 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 同意续聘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关于第六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