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南股份(30085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下 属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