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鼎邦(87293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72931 证券简称:无锡鼎邦 公告编号:2025-05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含新聘、续聘、改聘),是指公司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选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其他专项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3.1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