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利(0028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 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会召集权、 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