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科达利(0028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KDLKDL(SZ:002850)2025-08-15 10:49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深圳市科达利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 内部审计部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 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 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时,内 部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