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利(00285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证券账户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 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