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利(002850) - 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 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