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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利(00285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KDLKDL(SZ:002850)2025-08-15 10:49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三) 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 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一旦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市场传闻或者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信息披露义务 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报告交易所并立即公告。 (四)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